辽宁职称评审网,主要为评审人员提供报考咨询、培训服务的网站,

服务电话:18804005505

在线客服
  • ban1 ban1
  • 成考报名 ban2

职称申报人需要注意什么?

09-15来源:辽宁职称评审网点击:1323

  对于参加职称申报的人员来说,任意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我们申报不通过,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起来,提前了解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并且细细地准备相应的申报环节。

  职称申报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1.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 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可以直接 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2. 对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3.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4. 申报人应当在 规定期限内 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 负责。

  5.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如何保障申报人合法权益?

  健全职称评审复查、投诉机制,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是保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在规范评审程序、细化有关要求、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出,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什么规定?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已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截至2015年底,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已达3822万人,占比52.2%。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其职称评价需求也不断增强。但是,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反映,职称评审申报渠道不够畅通,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成长发展。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同等待遇,《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同样适用,使其参加职称评审有依据、有保障。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审核、公示、推荐的主体,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 【阅读全文】

加入职称评审学习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随时获取职称评审政策、通知、公告并且
与资深老师自由互动,进行交流、解答。

各省份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