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称申报渠道说明
辽宁职称申报的渠道不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就职单位的性质选择申报的渠道。一般申报渠道如下: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评审,经用人单位所在区人社(职改)部门或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见附件1)逐级审核后,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3.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所签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应渠道申报,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视为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就近原则在常居地所在区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进行申报,并由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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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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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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