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称评审的最新基本程序
辽宁职称评审的最新基本程序详情如下:
0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参加申报、审核
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02由职称评审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
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03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04辽宁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5评审结果确认、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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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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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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