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称评分表分享(丹东地区)
丹东市 建筑工程 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 | |||||||||
参评人 姓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评委签字 | ||||||
项目 | 赋 分 标 准 | 得分 | |||||||
个人 | 单位 | 评委 | |||||||
学历 | 1、全日制本科本专业或相近专业8分。 2、全日制大专本专业或相近专业6分。 3、非全日制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4分。 | ||||||||
资历 | 取得助理资格每年赋1分最高10分 | ||||||||
外语 | 1、 外语合格证书2分 | ||||||||
计算机 | 1、 参加省以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2分 | ||||||||
论文、技术报告 | 1、省以上刊物发表独立作者每篇加2分 2、市级刊物发表独立作者每篇加1分 3、市科协论文一等奖2分,二等奖以下1分 4、技术报告0.5分 | ||||||||
获奖成果、专利及标准 | 1、 省及以上奖励一等奖第一名25分 2、 省及以上奖励二等奖第一名20分。 3、 市厅级一等奖第一名18分。 4、 市厅级二等奖第一名15分。 5、 市厅级三等奖第一名13分 | ||||||||
6、 发明专利第一名8分 7、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名6分 | |||||||||
8、 国家级行业标准第一人10分 9、 省级行业标准第一人6分 10、 市级行业标准第一人4分 11、 企业级行业标准第一人2分 | |||||||||
完成项目及工作任务 | 1、省以上项目第一主持人10分主要完成人8 分 2、市以下项目第一主持人8分主要完成人6 分 3、项目其它完成人或完成本职工作4分 | ||||||||
荣誉 | 1、省部级15分。 2、市厅级10分 3、县局级5分 4、科级以下2分 | ||||||||
继续 教育 | 1、专业科目合格4分 2、共同科目合格4分 | ||||||||
年度 考核 | 1、 年度考核优秀加2.5分,称职加1分,最高5分。 | ||||||||
总合计 | |||||||||
评委签名 | 年 月 日 | ||||||||
赋
分
说
明
| 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初评分由所在单位或评委会办公室打分。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以《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外语: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得分,免试人员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计算机: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得分,免试人员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六、论文:最多以2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七、获奖成果、专利及标准: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 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八、完成项目:省市科研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每完成一项工作加1分,最多加4分。完成本职工作须提供相关材料,工作内容须经本单位证明认可。 九、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十、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1分,)最高4分。 十一、年度考核:以任期内2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二、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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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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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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